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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书被网易网站热传 原告要让丁磊抄情书10遍

来源:竞报 作者: 日期:2006-07-25

【聚杰网人物传闻】情书被网易网站热传 原告要让丁磊抄情书10遍

科技时代_情书被网易网站热传 原告要让丁磊抄情书10遍
网上被称为“风流才子”的陈天哲

  错告网易不甘心 还要丁磊抄情书10遍

  本报记者王晓清 巢新蕊报道 情书被他人登到网站上,被称为“风流才子”的陈天哲状告登载自己情书的“网易”,要求其赔555元并道歉。直到昨天开庭,他才被告知:告错人了,他所认定的被告“网之易”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与真正“肇事”网络———网易无关。

  “原告的起诉主体错了”

  在互联网上能搜索到关于陈天哲情书的很多信息,所以昨天的开庭吸引了众多媒体,摄影师们早就摆好设备,准备目睹一场热闹的网络侵权官司,“原告的起诉主体错了。”被告代理人不温不火地拿出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有关登记做证明,大家顿时面面相觑。

  “我没有在工商部门查到他们的登记。”准备了翔实证据的陈天哲闻听此言一时没缓过神儿来,追问道:“为什么我在网易网站‘联系我们’一栏中,查到了你们的电话和地址呢?”被告代理人则称:“不清楚。”

  “让丁磊抄我的情书10遍!”

  法官提醒陈天哲“告错人了。”他仍将信将疑又不甘心地追问被告相同的问题三遍,“你们真的不是一家网站?”陈天哲撤诉后说,自己要同时撤诉同时起诉。当天晚上记者获悉,他又向东城法院递交了诉状,“这回我让网易赔163元,让丁磊抄我的情书10遍!”

  “网之易”的代理人曾在庭审时提到,其公司的法律顾问同时也供职于网易公司。记者问代理人,该公司接到陈天哲联系电话后,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,是否告知陈“告错了”。代理人称,“我们就是跟他说了,他也不信啊!”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。

  “我在法院被这个公司戏弄了”

  庭审后记者采访陈天哲时问道:“你又在东城法院起诉广州网易,为什么偏偏选在北京起诉呢?”“主要因为我始终认为他们是一家;其次,我觉得在东城法院被这个公司戏弄了,还要在这儿起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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